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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诉离婚 妻子出示亲子鉴定报告
发布者: admin  时间: 2014-03-20 10:12 点击:
  因怀疑女儿并非亲生,家住重庆的张贵将妻子刘梅告上法庭要求离婚,以女方有过错为由不承担女儿抚养义务,且多分财产。庭审中,刘梅出示了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一份亲子鉴定,要求确认自己并无过错,而是张贵主观臆断。近日,重庆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刘梅财产分割和女儿抚养方面的请求。
  
  原告张贵诉称,2011年,其与妻子刘梅结婚,因婚后怀疑她与别人生下一女,致使双方感情恶化,于2013年分居至去年9月底。现夫妻感情破裂,张贵起诉离婚,并以女儿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为由,要求女儿由刘梅抚养,张贵不承担抚养费,并提出双方70平方米房屋归己所有,按房款40%给付刘梅折价款。
  
  被告刘梅则辩称,婚后初期双方感情较好,2012年女儿出生后双方感情破裂,同意离婚。双方之女经亲子鉴定为张贵亲生女儿,张贵应对其尽抚养义务。在向法庭出示亲子鉴定书后,刘梅要求法院判令女儿由自己抚养,由张贵每月给付抚养费1200元;双方婚后以刘梅名义购置房屋现已拆迁,还迁房面积70平方米,现价值55万元,应归己所有。因张贵申请亲子鉴定,由此给刘梅的人格和名誉造成侵害,故要求张贵给付精神损失费3万元。
  
  法院审理后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女儿由刘梅抚养,由张贵自今年1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女儿能独立生活为止;还迁房归刘梅所有,刘梅应给付张贵上述财产折价款27万余元;案件受理费原、被告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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