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张梅,彭水县人,2002年与前夫离婚一直过着独身生活,2012年4月张梅在彭水县城开设了心愿公寓,5月竟巧遇与兄长一起到彭水经营挖机生意居住在自己开设公寓的刘贵。刘贵在此居住期间,谎称自己系单身,并以甜言蜜语来迷惑张梅,要求与张梅建立男女朋友关系。由于张梅婚姻曾经受挫,突然遇到心仪自己的刘贵,遂轻信了他的话,从此,双方开始同居生活。
2012年8月初,张梅怀孕,她欢天喜地的告知刘贵,刘贵也要求把小孩生下来,并许诺要与张梅结婚。就在张梅沉浸于美好婚姻幻想的事后,一个陌生的女子找上门与张梅争吵,张梅才知道刘贵在垫江已早有家室。之后,刘贵也随该女子一起离开了彭水。同年10月,刘贵再次来到彭水要求张梅生下小孩,2012年3月张梅生下一女小滢,而此时刘贵早已不知所踪,无法联系。
2013年8月,张梅诉至垫江县法院,要求刘贵支付女儿小滢的抚育费,审理期间,刘贵委托了代理人,自己却拒不出庭,并否认小滢是自己的女儿,张梅无奈提出可以。鉴定期间,刘贵始终不配合,致使鉴定机构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只好终止鉴定。2013年9月,法院依法推定刘贵与小滢亲子关系成立,并判决刘贵支付小滢抚育费每月500元,至其18周岁时止。
上一篇:通过亲子鉴定他主动撤回了离婚诉讼
下一篇:女儿索要抚养费 亲子鉴定非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