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拒付抚养费,10岁的非婚生女丽丽(化名)遂将张林诉至法院。可亲子鉴定却显示,丽丽并非张林的亲生女儿。今天上午记者获悉,重庆法院山后法庭驳回了丽丽的诉讼请求。
据丽丽方称,丽丽的母亲何霞与被告张林于2000年3月相识,同年9月以夫妻名义同居,2001年6月举行婚礼,但一直未办理结婚手续;2002年生育女儿丽丽。以前,张林一直与丽丽母女一起生活,支付丽丽抚养费。但去年春节后,张林从家中搬出,拒不见丽丽母女俩,也不再支付抚养费。于是丽丽诉至法院,要求张林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而张林认为,他与丽丽不存在父女关系,因此不同意支付抚养费。
庭审中,丽丽申请亲子关系鉴定。经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林非丽丽的生物学父亲。
由于张林与丽丽不存在收养关系,也不存在亲子关系,最后法院驳回了丽丽要求张林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上一篇:亲子鉴定之给情人生了孩子
下一篇:不愿做亲子鉴定 起诉被驳回